锡卫规财〔2015〕37号
关于印发无锡市卫生局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现将《无锡市卫生局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卫生局
2015年6月9日
无锡市卫生局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无锡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卫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巡查,主要根据市卫生局每年度确定的专题,深入巡查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第三条 市卫生局每年确定一个涉及安全生产全局性、基础性工作的巡查主题,制定计划,明确重点,提出要求。
第四条 市卫生局安全生产巡查组(以下简称巡查组)在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巡查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接听接访、个别谈话、列席会议、问卷调查、查阅档案、明查暗访、约谈反馈等方式开展工作。
第六条 市卫生局每季度至少组织巡查一次,巡查组应当在巡查结束 10 天内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巡查报告并向各相关单位集中反馈。
第七条 巡查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严守工作纪律。
第八条 各基层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巡查制度。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无锡市卫生局安全生产巡查组成员名单 附件下载.doc
(来源:无锡市卫生局网站)